為了維護國有出資人的合法權益,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進一步加強財務監督和財務管理。本著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南京市高淳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公開招聘 1名企業財務總監,委派至直接出資企業。
一、招聘崗位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國家財經紀律,運用現代財務管理方法,組織和規范企業會計工作。
(二)積極配合任職企業完成年度經濟工作目標,為企業發展戰略落地、重大項目建設、重點工作實施做好財務保障和專業服務。
(三)有效履行全面預算管理職責,推進全面預算管理工作,促進企業預算管理與發展戰略實施相銜接,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情況。
(四)牽頭做好企業資金平衡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長短期融資方案,優化企業資本結構,開展資產負債比例控制和財務安全性、流動性管理。
(五)組織開展經濟活動分析,提出加強和改進經營管理的具體措施,制定增收節支計劃,組織成本費用控制,落實成本費用控制責任。
(六)對企業的重大投融資項目、擔保、資產損失核銷、資產處置、債務重組、產權(股權)變動、收益收繳等重大財務事項進行監督管理并發表專業意見。
(七)做好任職企業的大額資金管控。
(八)指導企業做好稅務籌劃工作,做到依法納稅,確保所任職企業沒有重大稅務處罰事項。
(九)及時向上級國資監督管理機構和所任職企業負責人報告企業財務狀況及重大財務事項,接受上級單位的審計、財務檢查或工作檢查,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企業整改。
(十)其他職責。
二、報名條件
根據《江蘇省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企業財務總監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熟悉并自覺貫徹執行有關國有資產監管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堅持原則,廉潔自律,勤勉盡責,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良好的履職紀錄;
(三)具有金融、會計、審計、經濟管理等財經類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有財務、會計和審計等專業知識,具備相應的綜合分析能力和判斷能力,熟悉企業經營管理和財務監管工作,并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或會計、審計類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五年以上財務、會計、審計等專業工作經歷,且具有企業財務、審計部長(經理)等財經管理崗位三年以上工作經歷;
2.擔任大中型企業財務總監、總會計師一年以上;
3.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從事財務、審計等工作,分別任中層正職3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被評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4.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會計、審計工作五年以上,且擔任項目負責人三年以上;
5.在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任中層正職滿3年以上;
上述任職年限計算至2024年2月29日(含)。
(四)身體健康,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符合上述(一)、(二)、(三)項條件基礎上,同時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和會計、審計類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或在上市公司參與IPO工作的;或在上市公司任財務負責人1年以上的,年齡可適當放寬至48周歲(197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報名:
1.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期內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國家法律、法規、黨紀政紀和有關政策另有規定不能擔任的。
2.企業報考人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所列情形之一的;由于個人原因,導致企業出現嚴重虧損,或造成企業資產嚴重流失和重大經濟損失的;個人在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有弄虛作假記錄的。
三、報名及相關要求
(一)報名和網上資格審查(只接受網上報名)
1.時間:2024年3 月21 日—2024年 4月10 日。
2.報名路徑:在電腦端搜索網址:beandolls.com,使用“我的南京”app掃碼認證登錄后,填寫個人信息及完善簡歷,瀏覽查看職位詳情,投遞簡歷。
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供個人信息和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予以解聘。
3.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采取電話、短信或郵件等方式通知其進入下一輪程序。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二)現場資格審查
網上報名結束后,對初審通過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具體以實際通知為準)。所需準備材料:
1.本人簽名的應聘人員登記表2份(需張貼照片),請至南京高層人才網本次招聘簡章下方附件下載。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書、任現職文件以及相關榮譽獎勵等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
4.社會保險繳費清單一份。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辦法
(一)招聘程序
1、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綜合測試、面試、考察了解、體檢、決策聘用等程序進行。
2、面試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
3、綜合測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聘用辦法
1、根據面試與考察等的實際情況,擇優確定錄用人員,按照法定程序聘任。
2、按照有關規定,對錄用人員實行聘任制和任職試用期制,被錄用者與高淳區國有資產經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服務期原則上不少于3年。
五、監督及其他說明
1、本次公開選聘設置監督工作組,對資格審查、綜合測試、面試、考察、體檢等全過程實行監督,以確保選拔過程的公平與公正。
2、企業財務總監享受企業集團副總待遇,不納入區管干部管理,實行年薪制,薪酬福利待遇實行統一管理,具體視企業年度業績考核評價結果及本人崗位責任完成情況確定。特別優秀者,可一事一議。
本簡章由南京市高淳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報名咨詢、聯系監督電話:025-57338302。
南京市高淳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2024年3月20日